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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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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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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12-17 16:17:43
子公司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百佳永辉海珠赤岗君益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118号二层,租赁面积2063.00平方米。因商业配套不足,客流损失较大,租售比过高,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百佳永辉海珠赤岗君益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百佳永辉海珠赤岗君益店。 22、渝北区加州店 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加州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花园B4幢,租赁面积4503.65平方米。因租赁合同到期闭店,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渝北区加州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加州店。 23、渝北区双龙店 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双龙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18号,租赁面积6308.00平方米。因租赁合同到期闭店,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渝北区双龙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与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双龙店。 24、金平万达广场店 子公司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平万达广场店,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61号万达广场内购物中心室内步行街B,租赁面积8199.52平方米。因客流低,亏损较大,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金平万达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平万达广场店。 25、广东江门市江海万达广场店 子公司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市江海万达广场店,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金星路217号,租赁面积6968.31平方米。因客流低,亏损较大,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广东江门市江海万达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市江海万达广场店。 26、重庆龙湖新壹城店 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新壹城店,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H分区龙湖新壹城,租赁面积2691.70平方米。因经营不善,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重庆龙湖新壹城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新壹城店。 27、淮安市健康东路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市健康东路店,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健康东路49号,租赁面积16193.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淮安市健康东路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市健康东路店。 28、南京Bravo溧水幸庄路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Bravo溧水幸庄路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与幸庄路交汇处,租赁面积5282.33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南京Bravo溧水幸庄路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Bravo溧水幸庄路店。 29、泰州市泰兴万达广场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州市泰兴万达广场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鼓楼北路333号负一层,租赁面积8401.85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泰州市泰兴万达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州市泰兴万达广场店。 30、泰兴鼓楼吾悦广场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兴鼓楼吾悦广场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鼓楼北路与根思路交汇处,租赁面积7195.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泰兴鼓楼吾悦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兴鼓楼吾悦广场店。 31、泰州姜堰万家福广场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州姜堰万家福广场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北路与姜堰大道交叉口东北,租赁面积7325.4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泰州姜堰万家福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州姜堰万家福广场店。 32、运城市Bravo解放路店 子公司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运城市Bravo解放路店,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工农西街6号,租赁面积8577.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运城市Bravo解放路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运城市Bravo解放路店。 33、真如星光耀广场店 子公司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真如星光耀广场店,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和潮州路口真如星光耀广场,租赁面积5213.00平方米。因大额亏损、合同解约,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真如星光耀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真如星光耀广场店。 34、上海沪太路星光耀店 子公司上海永辉杨浦超市有限公司上海沪太路星光耀店,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与晋城路交汇处星光耀地下一层永辉超市,租赁面积5910.00平方米。因大额亏损、合同解约,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上海沪太路星光耀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上海永辉杨浦超市有限公司上海沪太路星光耀店。 35、潮州市Bravo潮州财富中心店 子公司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潮州市Bravo潮州财富中心店,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潮汕路与新风路交界处A幢AB101,租赁面积6845.90平方米。因计划战略收缩,客流低,长期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潮州市Bravo潮州财富中心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潮州市Bravo潮州财富中心店。 36、武侯万达仓储店 子公司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侯万达仓储店,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与万兴路交汇处,租赁面积8087.15平方米。因经营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武侯万达仓储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侯万达仓储店。 37、南宁Bravo台北中心店 子公司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宁Bravo台北中心店,位于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路80号,租赁面积3961.80平方米。因持续亏损,扭亏无望,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南宁Bravo台北中心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宁Bravo台北中心店。 38、滨海新区大港店 子公司天津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店,位于天津市大港区东环路271号,租赁面积5583.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滨海新区大港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天津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店。 39、沧州Bravo吾悦店 子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沧州Bravo吾悦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海河西路与永安南大道交口,租赁面积5804.04平方米。因门店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沧州Bravo吾悦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沧州Bravo吾悦店。 40、苏州市枫桥路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苏州市枫桥路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桐泾北路(枫桥路口)来客茂时尚生活中心,租赁面积12138.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苏州市枫桥路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苏州市枫桥路店。 41、扬州宝龙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扬州宝龙店,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开发西路)宝龙城市广场,租赁面积7221.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扬州宝龙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扬州宝龙店。 42、扬州竹西路新城吾悦店 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扬州竹西路新城吾悦店,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路与江都路交汇处东南角,租赁面积6562.00平方米。因严重亏损,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扬州竹西路新城吾悦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扬州竹西路新城吾悦店。 43、承德市Bravo丰茂广场店 子公司承德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承德市Bravo丰茂广场店,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路86号地下一层,租赁面积4412.51平方米。因与合资方解除合作,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承德市Bravo丰茂广场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承德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承德市Bravo丰茂广场店。 44、马鞍山市万达店 子公司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万达店,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钟山路口),租赁面积9982.45平方米。因与亏损严重,经研究拟对该店提前终止营业并注销。 马鞍山市万达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新开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新店及周边门店。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提请审议注销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万达店。 45、12家mini店 因公司经营调整,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一季度合计关闭12家mini店。 mini店财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案:拟将该类门店的部分存货、可搬迁的固定资产等财产就近调往其他门店使用,部分员工调往周边门店。此类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不可搬迁的固定资产、合同违约赔偿以及员工赔偿,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主营的零售业务在资金使用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对公理财等金融产品,在本金相对安全的情况下,适时适当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金融产品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亿元,其中认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这类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各产品在授权的额度限额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目前部分大型金融机构都有提供对公理财产品,购买这类理财产品对公司而言是一种资金管理的合理安排,与银行定期存款在风险、收益、流动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风险相对可控。经过对比市场实际情况,认为购买这类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收益高于存款类产品。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具体如下: 1、发行方: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国有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其中以6个月以内短期限的产品为主,包括一天、七天等短期产品; 3、额度限制: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金融产品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亿元,其中认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这类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各类产品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认购固定期限的单支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认购非订制的单支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该产品募集总额的50%; 4、产品类别: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安全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仓位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金融产品; 5、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资金来源 拟购买上述金融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的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上述金融产品,风险相对可控,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投资组合,能够获得适当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盈利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有子孙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其他常规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本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6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人民币6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经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并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现汇报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说明:1.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松峰先生实际发放的报酬金额低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预案所定3,960,000元,该差异系绩效考核所致。 2.监事罗金燕女士实际发放的报酬金额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预案金额,该差异系因绩效考核所致。 3.职工监事张建珍女士、吴丽杰先生实际发放的报酬金额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预案金额,张建珍女士的差异系因绩效考核所致,吴丽杰先生的差异系工作岗位发生变化,薪资调整所致。 (二)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预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经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并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现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预案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说明:1、吴光旺先生、曾凤荣先生、黄明月女士、严海芸女士实际发放的报酬金额低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预案金额,其中吴光旺先生、曾凤荣先生、黄明月女士的差异系2022年度绩效考核所致,严海芸女士的差异系5月21日辞任公司高管一职所致。 2、彭华生先生、罗雯霞女士实际发放的报酬金额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预案金额,彭华生先生的差异系2022年度绩效考核所致,罗雯霞女士差异系发放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退税补贴所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预案 以李松峰先生为首的核心经营团队2023年另将参与公司合伙人计划,薪酬水平将随该计划考核调整。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刘琨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2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了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从责任管理、市场绩效、社会绩效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和方式,总结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在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交所www.sse.com公司公告(临2023-17)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CEO李松峰先生提名,拟聘任林建华先生、黄林先生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附:以上被提名人员简历如下: 1、林建华,男,1975 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 拟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生鲜供应链和生鲜营运业务。历任生鲜事业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拥有二十多年的生鲜供应链和营运管理经验,坚持深化生鲜优势,强化源头标品打造,提升商品力,擅长在多元文化、多元业务的环境中构建稳定、透明的生鲜供应链管理体系。 2、黄林,男,1975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大专学历 拟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食品用品供应链和食品用品营运业务。中欧商学院AMP总经理班毕业。历任永辉超市食品用品事业部采购总监、部门资深总监、总经理职务。拥有二十多年的食品用品供应链和营运管理经验,具有协调和执行复杂供应链项目的经验,同时有敏锐的项目管理技能。拥有数字化推进供应链转型能力,提升平台整合资源要素能力,擅长在多维度、多层次构建柔性、高效的食品用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永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推动公司科技板块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公司的业务搭建底层逻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永辉科技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永辉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3、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4、出资方: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该公司主要组织构架: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 吴光旺 公司监事:罗金燕 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利骞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 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其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该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并按照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在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 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一、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八、二十一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蓓瑶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和制造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汪阳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教育、批发和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蓓瑶女士、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阳女士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6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人民币6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较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进行了审核,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我们认为该事务所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3-1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的投保方案 1、投保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监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 2、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1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轩松、张轩宁、牛奶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左海总部前台(三) 登记方式: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准备符合以下条件文件的PDF合成版,发至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办理股东大会报名登记手续,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发送邮件:邮件主题与文件格式命名:股东姓名+参会人员姓名+手机联系方式姓名+ 参会方式(投票/列席)+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 手机联系方式,以及下列文件的PDF格式作为邮件附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参会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的纸质版交与会务人员查验及备案。 六、 其他事项 为了环保及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资者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3-1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厚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监事会同意就该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其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该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并按照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3,166,060.8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4,685,533.8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对母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468,553.39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85,216,98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62,357,077.10元,扣除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181,500,739.86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6,073,317.71元; 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金额263,483,654.25元,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拟不另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任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2年年度审计。上述审计机构在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报告。 报告认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683,265.58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1,256,1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计划遵循市场原则,将以市场交易的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履行有关程序。 关联监事朱文隽先生须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继续授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主营的零售业务在资金使用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对公理财等金融产品,在本金相对安全的情况下,适时适当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金融产品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亿元,其中认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这类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各产品在授权的额度限额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为8,667,525.34元(税前)(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预案并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董事、监事2023年度计划薪酬为8,638,000元(税前)。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3-1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3,166,060.8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4,685,533.8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对母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 2、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468,553.39元;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85,216,98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62,357,077.10元,扣除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181,500,739.86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6,073,317.71元; 4、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金额263,483,654.25元,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公司拟不另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3-1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的公告如下: 一、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识别,针对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资测试后,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5,51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5,516.83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75,516.8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2 年度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