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遗嘱丢了!九旬老母亲和儿女对簿公堂,儿子法庭上又拿出新遗嘱?法院判决

2025-03-31 7:23:02 财经资讯 惠园

李阿婆和已去世的陈老伯育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李阿婆竟作为原告把儿子陈先生和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母亲和儿女对簿公堂,这是怎么回事呢?最近,记者从上海法院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

按照被告陈先生的说法,他的父亲陈老伯把他和李阿婆共有的一套房屋的 50%,交由儿子陈先生来继承,陈先生在得到父亲 50% 的产权份额后,以现金的形式向自己的两个姐妹补偿 20%

但是这份遗嘱丢失了!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陈先生又拿出了一份新的遗嘱,按照他的说法,这份遗嘱成文的时间,要比遗失的那份遗嘱晚一年左右。

按照新的遗嘱,陈老伯的意愿仍然是把他和妻子共有的一套房屋的 50% 交由自己的儿子来继承,儿子在得到父亲的 50% 的产权份额之后,以现金的形式,向自己的两个姐妹补偿 20%,另外自己的存款和现金都由儿子继承

这份遗嘱一式三份,面对这样一份新出现的遗嘱,原告李阿婆一方表示这份遗嘱他们不认可。

原因是什么呢?李阿婆指出,其中一份遗嘱是复印件,不能作数;还有一份是打印的,但是上面没有陈老伯的签名及签署日期;第三份类似格式合同,也就是打印和手书共同来完成的

原告一方认为,这份由打印和手书结合而成的遗嘱,在细节上存在一些瑕疵,比如房子的面积和均价都是错的,他们认为一份手书遗嘱存在诸多错误,是不能被认可的。

法庭审理后认为,这份新出现的遗嘱虽然存在一些瑕疵,但是主体是清晰的,它清晰地表达了陈老伯想要把自己的房产份额,交给儿子来继承的意愿,而且遗嘱具有可执行性。

由此,法庭判决驳回原告李阿婆的诉讼请求母亲、儿子各自继承涉案房屋 50% 份额,儿子补偿姐妹每人 24 万元,母亲和姐妹三人配合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订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1、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注明年月日、亲笔签名,并允许在必要时进行涂改、增删、订正。

2、一式多份,妥善保存。遗嘱书写完毕后,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安全性。

3、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案件聚焦

发表评论:

今日热搜
  • 1 高盛:全球长期配置型资金加仓中国,市场上行空间依然可期 2
  • 2 关税“组合拳”下果链概念股影响最大 高伟电子跌超26% 2
  • 3 海丰国际控股薛明元谈海外实践:深度本土化、重视与本土合作伙伴的战略共赢 0
  • 4 2025年3月26日阳煤化工聚酯级乙二醇起拍价4160元/吨 0
  • 5 【菜系周报】经贸释放缓和信号,但进口估值已存支撑 0
  • 6 青睐小米、比亚迪!韩国股民,加仓中国资产 0
  • 7 东海期货刘兵:国内谷物进口供应收缩 玉米后期区间行情稳定 0
  • 8 波士顿动力自动化物流机器人获DHL新订单 消息称追加1000台 0
  • 9 【券商聚焦】华泰证券维持赤子城科技(09911)买入”评级 指AI技术推动多样化社交产品持续快速增长 0
  • 10 “最强董秘跳槽经历”年薪从34万元涨到547万元,增长约15倍 0